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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私下跟婆婆拿10万现金!现在面对离婚,如果她不拿出来,是抚养孩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吗?真的是这样吗?离婚能全部拿回来吗?

离婚 2021-06-27 14: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解释
    (二)》第11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均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由于知识产权收益的时间性,在当事人取得知识产权后,因知识产权权利本身的取得与财产性收益的实现并不同步;所以,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收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军人时,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 你好!如果是个人婚前财产,除非所有人同意,否则通常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 现金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是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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