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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被告不开庭,同意离婚。需要向被告提供文件签字吗?如果双方同意离婚,不是第一次离婚吗?

离婚 2021-06-28 07: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因此,首先要问一下法院,该案是否已经按撤诉处理,如果没有,什么时候再开庭。如果已经按撤诉处理,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必须等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
    至于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还要看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感情破裂的表现,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 起诉离婚是否需要开庭审理要视情况而定:
    1、起诉离婚是一种诉讼程序,通常需要开庭审理。
    2、但是,如果原告撤诉,或者达成庭前调解的情况下,法院将不再开庭审理。
  • 离婚诉讼即使被告同意离婚,法院也不一定会直接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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