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快50岁的女职员,在公司管理工作,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求退休,和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是合法的吗

合同纠纷 2021-06-28 10: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从管理职责来看,员工关系管理主要有九个方面:

      一是劳动关系管理。
      劳动争议处理,员工上岗、离岗面谈及手续办理,处理员工申诉、人事纠纷和以外事件。

      二是员工纪律管理。
      引导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提高员工的组织纪律性,在某种程度上对员工行为规范起约束作用。

      三是员工人际关系管理。
      引导员工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创建利于员工建立正式人际关系的环境。


      四是沟通管理。
      保证沟通渠道的畅通,引导公司上下及时的双向沟通,完善员工建议制度。

      五是员工绩效管理。
      制定科学的考评标准和体系,执行合理的考评程序,考评工作既能真实反映员工的工作成绩,有能促进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六是员工情况管理。
      组织员工心态、满意度调查,谣言、怠工的预防、检测及处理,解决员工关心的问题。

      七是企业文化建设。
      建设积极有效、健康向上企业文化,引导员工价值观,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八是服务与支持。
      为员工提供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政策、个人身心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员工平衡工作与生活。

      九是员工关系管理培训。
      组织员工进行人际交往、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 关于改签劳动合同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员工辞职是有一些事项应当注意:1)建议使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辞职通知书”,不宜使用“辞职申请书”。因劳动合同解除权系单方权利,无需申请。如果使用“申请书”,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认为系您发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约,协商解除需双方意思一致方可达到目的。
    因此,为确保您辞职无碍,宜用“通知书”;
    2)辞职通知一定要公司签收,您保留签收的证据。如果您将辞职通知交给公司但未签收,到时发生争议时公司会反过来说您未通知即擅自离职,属旷工行为,这样将对您非常不利
  • 原合同尚未到期,订立新的合同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变更(改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拒绝。《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遂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