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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使用别人的照片进行摄影比赛是否侵犯肖像权。

肖像权 2021-06-28 1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
    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
    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 照片涂鸦是不是侵犯肖像权名誉权,要看行为人把照片涂鸦了是否适用于营利性的行为,或者有没有故意的扭曲,捏造丑闻等,如果以上的行为都存在,那就是侵犯了肖像权以及名誉权,你有权要求停止损害,并要求赔偿
  •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不过肖像权的问题比较复杂,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哪怕是为了公益事业,将公民的肖像予以复制、传播、展览等都应征得公民的同意,否则就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在公众场合内创作的照片,将人物作为点缀,或者将他人摄入片内并不以该人物为主的,不构成肖像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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