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结婚半年后,女方脾气暴增,鸡毛蒜皮的事变成了大事,没有回来住在家里。她也提出了离婚。男方出20万彩礼买戒指??而且花几万,如果离婚,彩礼一定要还给男方?退款上限是多少?

离婚 2021-06-29 23: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依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关于彩礼能否要回,因为这一争议在我们实际生活中广泛存在,在司法实践中也认识不一,所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专门就彩礼问题进行了规定,该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根据该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未结婚,男方的彩礼是可以向女方要回的。
  • 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很多当事人认为谁先提出离婚,谁就会承担不利的法律风险,特别是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吃亏。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离婚财产的分割与谁提出离婚之间并无直接关系。
    大多时候,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往往会为了尽早解除婚姻关系,答应男方一些不合理的财产要求,但这并不是法律所规定的,只是离婚当事人双方自己协商的结果。
    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无论是哪一方提出的离婚,原则都是一样的: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及女方利益、有利生活、方便生活。
  • 您好!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解释中规定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一起生活了的,就算共同财产,诉讼离婚可以分财产的方式分,如有证据证明女方有外遇,可以主张多分财产并要求给予损害赔偿。
    鉴于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而且你的情况说的也不够详细,建议当面咨询,以维护你的最大利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