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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买房子的时候,房主说家用电器一起带到中间,签约的时候写了。电视、洗衣机、冰箱、热水器。现在热水器和洗衣机坏了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1-06-30 12: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有购房合同的房子离婚仍然可以作为财产分割,购房合同就是财产证明,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如果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
  •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租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家具电器在正常使用下损坏,由房东负责维修,所以可以要求房东按照约定承担维修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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