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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买房首付,男方父亲60%,男方40%。40%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21-07-03 1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应针对不同的情况对房产作不同的处理。
    一、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
    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房或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则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或出资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二、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 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指定给一方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离婚不参与分割。如果是赠与夫妻双方的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 男方父亲名下的房产在夫妻离婚时原则上房子属于男方父亲的财产,不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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