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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的女儿是否有权回老家征收的土地钱。

离婚 2021-07-04 1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 土地分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所以集体土地的处置是由集体组织来决定的,所以如果村集体以少数服从多数通过了出嫁女的子女不享受集体收益分配的政策,出嫁子女是否享有分红不只是看是否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是户口还在本集体,还要看集体经济组织是否承认
  • 需要看当地的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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