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已拆迁房屋能否进行确权之诉

拆迁补偿 2023-04-14 23: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宅基地使用证载明面积
  • 需要结合具体理由以及权属情况分析确定
  • 被拆迁房屋已经被拆迁,房屋不复存在的,不可以再进行确权之诉。
    确认之诉通常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法院对房屋确权之诉作出判决,确认某个民事主体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权利应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权利,也即权利主体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如果原先存在的权利在判决时已不复存在,那么,权利主体原来对房屋享有权利,从法律角度而言只是一个事实而已。法院就确权之诉判决确定的,应是权利而不是事实。
    房屋拆迁的程序有:
    1、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6、申领拆迁许可证。
    7、发布拆迁公告。
    8、拆迁冻结。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