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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夫妻俩都是甘肃户籍,在甘肃登记结婚的,现在在XX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离婚 2021-07-05 09: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7.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
    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 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不愿意回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可以通过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需要去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还要准备以下材料: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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