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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起建造的农村宅基地私房,在我母亲过世7年后我家农村宅基地私房动迁,现在我因为后母问题要和父亲分家产,父亲给我字据我母亲的份他放弃继承,由我一人继承。但因为动迁时我母亲已经不在多年,请问我母亲在动迁中还有她的份额吗?

房产纠纷 2018-11-07 02: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正在进行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遗产处理后,继承公款放弃继承后悔的,不予承认。”
    由此可见,继承人如果想重新取得继承权,在其他继承人有异议的情况下,必须由人民法院来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权。人民法院会根据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提出的恢复理由重新进行认定,非经法院认定程序,继承人不能自行恢复。
    而且,恢复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提出,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处理完毕,成为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法律明确规定是不予承认的。
  • 对于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国家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否能够被继承,但从《土地管理法》中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农民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这一规定就可以看出,宅基地是不具备继承的属性,不管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不能够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不过由于“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户口居民与农村户口居民都可以通过继承父母的房屋从而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集体,要有本集体成员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不能继承。 现在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转为城镇户口,但是他们的父母大多是农村户口,如果老人去世,孩子继承房屋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城镇户口不可以继承父母的农村宅基地,只可以继承房屋。
    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能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非农业户口不能拥有宅基地,但是可以继承房屋(但并不是继承宅基地),只要房屋不垮,就永久拥有,但是一旦毁损,不能申请重建。
    而房屋垮塌后,逐渐灭失,失去房屋也就失去了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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