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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10天自动离职有钱吗

合同纠纷 2021-07-21 06:3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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