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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中的认购书性质

房产纠纷 2021-07-23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
  • 认购书与购房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的关系,二者内容、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等存在较大区别。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但是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并不是完全与购房合同没关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认购书会转化为购房合同
  •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预售认购书的区别如下:
    1.法律效力不同。预售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条款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而认购书属于预约性质,本质上尚不构成合约,对双方没有强制性约束。
    2.本质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属于本约,其法律效力与正式买卖合同一样。预售认购书属于预约不产生强制性法律效力。
    3.核心目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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