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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救济

案件执行 2023-04-12 14: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要求追加的理由是??没有理由无法追加
  • 被执行人为下列人员或单位之一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减免申请执行费。
    1、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
    2、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孤儿或者农村"五保户";
    3、系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
    4、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领取失业救济金,无其他收入,生活困难的;
    5、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6、为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和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福利企业的;
    7、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减免申请执行费的其他情形。
    8、免交申请执行费的措施只适用于经济确有困难的自然人、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和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福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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