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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本单位资金的司法解释

刑事辩护 2023-04-12 0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等案件处理结束
  • 你好,结合具体具体案情确定
  • 挪用资金罪司法解释包括:
    1、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2、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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