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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份借的钱给别人,后来发现借款日期变成了2020年2月12号还款日期是2020年5月20号,这个借条还有效吗?如果我按照借条的日期去起诉他我这边借条能成立嘛?2020年11月份借的钱给别人,后来发现借款日期变成了2020年2月12号还款日期是2020年5月20号如果我按照借条的日期去起诉他我这边借条能成立嘛?

债权债务 2021-08-07 2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条的有效日期,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合同法》第206条,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据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3年
  • 借条还款日期已过,债务人拒绝偿还债务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借条的还款日期到了,不影响借条的有效性,但是会影响到借条的诉讼时效。目前我国法律对诉讼时效的规定,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三年的规定。那么也就是说在还款日届满起三年内,必须要有向债务人催收借款的相应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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