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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被三轮车摩擦,没有向保险公司报告。两三天后,没有事故现场,自己伪造了事故现场。这种情况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21-08-11 15: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故意破坏和伪造现场的,承当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全责加一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第1款第1项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依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车被撞,对方全责但是不肯赔钱一直拖,又不想打官司的解决办法:但如果无责一方有三者险和车损险话,可以先向保险公司申请进行代位追偿。与对方车辆相撞,交警判对方全责。但是因为对方只买了交强险,条件也不好,没钱赔你。
    这时你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先把修车的钱赔给你,然后由保险公司去向对方追讨赔偿款
  • 可以起诉要求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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