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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一下,结婚一年,因三观不合,,也无共同语言日常生活,没法坚持下去,期内怀孕期间,又小产,然后,男性规定退回彩礼钱,应予退?

刑事辩护 2021-08-11 1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根据当前法律规定及审判实践,离婚诉讼涉及很多策略和技巧,关于彩礼是否返还问题得具体分析,不过如你所讲的话,可以到时积极想办法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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