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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了20天,老板不付钱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1-08-12 09: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
    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单位应该通知员工尽快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还拒签的话,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这种情况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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