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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出了责任书,我的全部责任。但是,实际上我没有撞到过路人。医院检查有伤。可能是旧伤。当时不介意。后来对方起诉了。我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1-08-12 11: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 车被撞,对方全责但是不肯赔钱一直拖,又不想打官司的解决办法:但如果无责一方有三者险和车损险话,可以先向保险公司申请进行代位追偿。与对方车辆相撞,交警判对方全责。但是因为对方只买了交强险,条件也不好,没钱赔你。
    这时你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先把修车的钱赔给你,然后由保险公司去向对方追讨赔偿款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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