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结婚四年了,拿了十四万余元的彩礼钱,在家婆住了2年,生下一个小孩后,被老丈人叫去外边打工赚钱,从没回家了,如今其老丈人不给了,属不属于诈骗罪?

综合法律 2021-08-12 11: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的事实是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较大数额的公私财产的行为。所以,不应构成诈骗。
    2、婚约是对婚姻的约定;我国实行的是婚姻自由制度,对民间的婚约,既不禁止也不保护。
    3、按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规定,女方索要彩礼,双方最终没有结婚的,彩礼应当退回。上述意见供参考
  •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平顶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