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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辞职三个多月了。如果押金没有退还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1-08-12 12: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所以,用人单位收取你押金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
    3、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因此,你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申请离职。现在你已经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那么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5、《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6、因此,你有权要求公司及时给你及时结算工资。
    7、单位拒不支付拖欠、克扣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 一般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或有其他违约情况则从押金里扣除,如果没有造成损失也不存在违约则租赁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房东如果不退还押金的话,可以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也可以依据相关的证据,比如押金条或者含有押金条款的租赁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返还押金
  • 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的时候,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所以收取押金本身就是违约的,劳动者可以投诉用人单位。另外,如果劳动者要离职的,需要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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