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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正常通过人行道,被左转车创伤,去医院检查,肩膀,腰肌严重受伤,需要修养,警察处理司机的全部责任,想问问应该怎样索赔。

综合法律 2021-08-12 13: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在驾驶员投保商业车险时,保险公司给他自动上上去的。交强险赔偿的是第三者的责任,被保人和本车人员是不赔偿的。如果被保人驾车对第三者造成了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那么交强险会在规定的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
    这个规定的责任限额是固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统一的:
    身故、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
    1.1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0元;
    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元。
  • 责任一般由交警部门认定,不服可申请复议或诉讼,建议你要求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一部分
  • 交警划责,按照交通事故处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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