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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单位工作了14年,一年前调动了工作岗位。现在单位有夜班,一个月工作250小时,身体受不了,单位也给加班费,不想加班,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1-08-12 15: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加班的时间应当满足我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否则可以到有关部门投诉并索取补偿。
  • 如果拿不到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第
    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第
    二、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费用及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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