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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买合同丢失了怎么办?开发商找不到它。

房产纠纷 2021-08-13 06: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必须有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第四十四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 根据不同情况,购房合同丢了后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1、在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将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后,拿着报纸去注销所登记的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 1、购买的是期房,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2、购买的是现房,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
    3、可以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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