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门窗工厂工作,现场老板,承包商老板,工作工人,我和承包商老板工作,退休几个月,到现在还没有两千元钱,一直拖欠,我该怎么还这笔钱呢?

劳动纠纷 2021-08-14 0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全面收集好老板拖欠工资证据的情况下(包括考勤表、财务部门证言、员工们的证言、之前发工资的证据等等),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劳动监察大队属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下属机构,一般也都是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公的)
  • 工地小包工头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2.向劳动保障部投诉、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
    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台湾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