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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发生交通事故没什么问题,我有事开车离开,对方通知警察最后处理,第三天赔偿对方的损失后,一起处理警察队,我该怎么处罚呢?

交通事故 2021-08-14 11: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相互记下车辆牌号和联系方式,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无需报警,自行协商处理,在事故双方签订协议书后,尽快撤离现场。 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无责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由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按强制保险的赔付原则办理理赔。
    超过2000元的部分,由派驻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警务室的交通警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后,通过全责方的商业第三者保险进行赔付。全责方未投保商业第三者保险的,由全责方当事人承担。
  •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当事人对于事故发生的原因没有争议的,应该及时撤离现场,防止影响交通
  • 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但还应根据情况区别处理:
    1、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且不得移动车辆: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等;
    2、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符合条件的,可以移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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