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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4早上交通事故了,另一方是行人横穿马路(沒有人行横道交通信号灯)徒步,当天送到医院门诊,开放性骨折,车到现在仍在交警队不许拿车,拿车要交五万,这一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1-08-14 12: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人行道上被车辆撞到的,如果行人按照红绿灯的指示正常行走,没有故意猛然加速、变向等情况的,机动车是全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 各方可以在事故认定书送达后的10日内共同申请交管部门对事故赔偿事宜进行调解,调解由交警队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的赔偿规则进行调解,一旦各方达成调解,调解书具备合同的效力,各方应当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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