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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离婚已经两年了。离婚的时候,我离开了家,孩子的监护权归他,我没有必要支付监护费。现在他已经结婚生了双胞胎,他前几天突然要我支付孩子的监护费,我不给吗?

离婚 2021-08-14 1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这一事情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同时先就夫妻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协商,在达成共识后再就双方子女的归属权来进行协商,最后得出一个符合法律规定的结果后便可以去民政局进行离婚办理。 要知道,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的内容: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参照上述规定,可以对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进行确定,并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房产等重要才产先进行协商确定分割比例,同时也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进行协商。
  • 你好,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需要支付抚养费,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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