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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得病三个女儿让孩子那出去钱给老年人就医,父亲死的早,就母亲一个人,闺女沒有抚养老年人的责任吗?母亲早前有糖尿病患者,全是孩子一个人在出医疗费。孩子的义务也很量,

离婚 2021-08-14 1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已成年,但尚在校就读的,如果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如果父母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即使仍在校就读的子女对父母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 你好,可以诉讼解决
  • 一般情况来说,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的。但是,兄弟姐妹之间有没有抚养义务问题还存在很多特殊情况,如果兄、姐有抚养能力,并且弟、妹未满十八岁,不管弟、妹能否自食其力,兄、姐都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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