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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书递交给哪儿,是交到人民法院嘛

离婚 2021-08-15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若无证明有欺诈或胁迫,法院会驳回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诉讼请求。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在发现后2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涉外离婚关于送达诉讼书的规定是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的,如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 起诉离婚是要在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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