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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人欠我14万日元,一直没还。她说没有钱,他说高利贷坏了,我花了好几年他没给我钱,一直推,现在也找不到人,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呢?起诉怎么样?

债权债务 2021-08-15 09: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高利贷指的是约定的利息高于一般利息的借贷行为,本身是合法的,但是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n债务人不按期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欠别人钱没有还被起诉,需要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内容尽快还钱,否则会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你好,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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