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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在村里的工厂工作,手被机器夹住,中指断了一小节,现在没有住院,去个人医院,费用是工厂方面支付的,手好了需要三个月,这三个月可以向工厂方面支付什么费用。

劳动纠纷 2021-08-15 1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符合工伤住院服务规定标准的,予以报销。
    工伤住院诊疗费,是治疗工伤费用的一部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工伤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首先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确定工伤等级,用人单位再根据劳动者的情况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只有等等级鉴定后才能最终确定。对于手指断了,如果是骨折的情况,没有留下后遗症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十级伤残
  • 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确定伤残等级,用人单位再根据劳动者的情况进行赔偿,赔偿金额需等伤残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工伤保险待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二是伤残鉴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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