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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摩托车过十字路口,被车辆撞,但驾驶员说我闯红灯违章,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他说道他有行车记录器,結果我的电瓶车和他的车辆被交警队带去,我想问一下这一义务如何承担,我可以接到赔付吗?

综合法律 2021-08-15 11: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有第三者商业险,然后再按第三者商业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双方责任承担
  • 报警处理,交警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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