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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15年李某与黄某结婚关系持续存在期间,李某以购房为理由以个人名义向我借了十几万元,现在李某死于交通事故,这笔借款可以向黄某赔偿,法院可以认定为夫妇的共同债务吗?

交通事故 2021-08-15 1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见,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或者该借贷财物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下面将详细列举:
    (一)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这里所说的为家庭共同生活是指所负债务应当是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类似为购房负担的债务。其不仅包括衣食住行,还包括教育投资。
    (二)婚前买房财产转化成共同财产,债务应当转化为共同债务婚前购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其所负债务应当是个人债务,但是当该房产或其变卖的财产转化成共同财产时,基于该房产的个人债务转化成共同债务。
    (三)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夫妻生活中有以夫妻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也有以个人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前一种所负债务当然为共同债务,后一种只要用于家庭生活,则生产经营中负担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四)因抚养子女或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五)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六)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七)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八)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 不一定为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结婚后的借款,如果是夫妻双方签字认可或者虽然一方借款,但是得到配偶的追认,那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借款只有一方签字,债权人需要举证证明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才可以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所以判断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必须同时满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和“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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