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I工地工作,不小心水泥浆溅到眼睛上,视网膜受伤了。医院前后医辽一个多月了,还没有恢复。现在有0.15的视力,不能恢复原来的视力吗?这个能评价吗?

综合法律 2021-08-15 13: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以下两种情形发生的可以主张工伤赔偿:
    1、因工伤死亡时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员工在工地上劳动,因公负伤导致劳动者死亡的,可以获得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等项目赔偿。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工伤导致劳动者死亡或者是丧失了劳动能力,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承担被扶养人的扶养责任。
    2、劳动者因公负伤没有死亡的情况也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一般的工伤赔偿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受伤,打工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德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