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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买衣服,货到付款,货到付款太热回家,到家后不能穿衣服,马上联系退货,退货后卖方说收到货物退款,卖方收到货物不退款。这个问题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1-08-15 14: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注意: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如果不是上述例外商品,可以要求退货。先好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 交易中商品货物不合格,可以退货,并且可以主张违约赔偿责任;在实际主张的时候,又具体分为两种情形来主张: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来主张。买卖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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