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的车,五菱之光卡,自燃,交通警察,消防队和事故科处理完毕后,我自己叫拖车司机把车拖到事故科停车场,现在想知道事故科停车场的人不应该收我的停车费。

交通事故 2021-08-15 14: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可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事故车辆拖车和停车费用保险公司是可以主张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财产保险中有这么一条: 第十四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 用的赔偿金额在保险标的损失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 各方可以在事故认定书送达后的10日内共同申请交管部门对事故赔偿事宜进行调解,调解由交警队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的赔偿规则进行调解,一旦各方达成调解,调解书具备合同的效力,各方应当履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咸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