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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的时候,房东在收据上写着不到半年的押金不会下降,自来水支付,我住了四个多月,现在不想住了。房东说不还押金。我们没有明确说要住多久。他也没有告诉我短期租赁是怎样的。我可以退还押金吗?

合同纠纷 2021-08-16 0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东不退给房租和押金有两种情况:
    一、有签署租赁合同的,以合同内容为准;
    二、未签署合同或者合同没有写明的,一般这种情况按照市场默认原则处理。
    1、租客提前退房,房东有权力不退还押金以及租金;这种情况,租客还可与房东协商处理,主动权在房东手中;
    2、若房东违约,提前收回房子的,房东必须退还租金和押金,特殊情况还得给租客违约金;如房东不退,可以起诉房东。
  • 根据合同约定,若对方构成违约,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房屋租金、房屋押金以及相关管理费用,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可以并要求赔偿。建议与对方协商,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 在屋内财物没有损坏的情况下,押金是必须退还的。租房的押金是为了担保房东屋内的设施不被人为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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