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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是对方,事先在集团公司打工,工作了两年,发生了事故,公司一直无视,不支付事故保险费,买了事故保险,现在想去工作,公司无视,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21-08-16 0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补偿原则,是指被保险人所获得的赔偿不得超过其所受到的损失,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关系而取得额外利益。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因他人过错遭到损失,在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后,就不能再向第三者索赔,而应当将向第三者的索赔权转让给保险公司。
    一般而言,补偿原则是财产保险合同理赔时最明显的原则之一。但是,人的生命和健康是难以用价值来衡量的,法律规定对人身保险可以重复投保,也允许权利人得到多份保险金,而且如果被保险人因他人过错遭到损失,在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后,并不影响其再向第三者行使索赔的权利,反之亦是如此。
    对此,我国《保险法》第68条就明确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 交通事故调解谈判技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以客观事实和双方基本责任为基本条件;
    2、保持平和的心态谈判;
    3、谈判重点放在赔偿义务上;
    4、换位思考,保障双方的利益
  • 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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