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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八月三十一号出的道路交通事故,左腿后根骨裂,左腿膝盖骨折韧带断裂撕破,经做完手术治疗左腿膝盖韧带接一根,膝盖半月板缝两针!如今早已三个月了!我觉得评残,不清楚在哪儿评残,用哪种相关办理手续!

交通事故 2021-08-16 1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车祸半月板伤残鉴定需要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评残等级的分级原则是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所以具体情况应当由专业鉴定机构鉴定后确定
  • 交通事故导致锁骨骨折的,评残是按照骨折三个月以后并且骨折愈合后的肩关节功能情况评残的,按照实际的工作经验,锁骨中外段骨折手术内固定的,一般构成十级伤残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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