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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情况是这样的。公司法人在运营中进行欺诈资金行为,但公司的另一个股东不知道,欺诈所得资金没有分配,另一个股东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同时,追究债务时,另一个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企业 2021-08-17 07: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公司债务,如果公司章程对债务分担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处理。如果没有规定,一般按照股份比例分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 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各自独立,因此一般股东不会承担公司债务。但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有时股东是需要承担债务的。比如:
    1、股东出资不实的。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等
  • 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有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行为除外。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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