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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试用期被提前三天辞退

合同纠纷 2021-08-17 07: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辞退时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试用期期间单位可以企退员工,但是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在招录用员工时首先应向员工明确录用条件是什么,然后还要明示考核依据和考核办法,实施具体的考核行为。试用期是一般是用人单位和员工首次建立劳动关系后,为增加相互了解,为决定是否最终选择对方而设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的长短取决于合同期的长短
  • 法律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几天通知员工本人。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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