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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病历:2019年7月25日工地不小心掉落,左脚跟骨粉碎骨折,现在自己手术内植入钢板,钉子固定6根。出院后5天在家静养。10个月到1年后需要做两次手术取出钢板,现在这种情况能评价障碍吗

劳动纠纷 2021-08-18 08: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工地上骨折,经认定为工伤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不同的伤残等级所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不同的。伤残等级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的确定必须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活动来确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确定不同程度的补偿、合理调换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
    如果工伤职工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则会产生这样的结果:工伤保险待遇无法确定。
  • 工伤伤残鉴定申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检验等诊疗资料。
    4、工伤职工由于工伤直接导致其他疾病的,应当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一并提出确认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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