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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车是2014年10月买的,裸车是73900元,2018年2月被追缴费用,去年持续保险6,08万元。汽车报废保险公司多少钱,折旧费怎么计算,对方负责,能让地方赔偿吗?

保险纠纷 2021-08-18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 如果保险公司给您定为报废的话,就按每月的折旧废给您算出价格,折旧废:新车购置价*(1-月数*
    0.6%),就是您直接和保险公司直接做过户手续,等于您把残值卖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卖给别人
  • 你好,根据保险合同上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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