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丈夫在我们结婚前和结婚后向别人借了很多钱。这笔钱我和家人都不知道。这笔钱是丈夫用在他自己身上的,不是用在我们家里的。现在他为了避免债务失踪了。我现在想和他离婚,需要还债吗?我们还有一个儿子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8-18 14: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涉及房产分割的,若夫妻双方有约定应当从其约定《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如果其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戚,由此负担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离婚时没义务偿还。反之,为他人借债时经过另一方的同意,或者资助对象属于需负担抚养义务的亲人,那么离婚时将由双方共同偿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