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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比如说离婚后 资产是一人一半吗

离婚 2021-08-19 07: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同居期间男方出资买房写的女方一个人名字,分手进行分割是否一人一半:
    1、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你们可以自动解除同居关系,对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债券债务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起到人民法院,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纠纷提起诉讼。
    2、对于您的这种情况,法律并没有直接的规定,参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纠纷的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婚前由一方或双方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产,如果有证据查明双方是以结婚、长期共同生活为目的购房,在离婚时在离婚时,应考虑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无子女等情况,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所以,如果起诉到法院,房屋的产权可能会判给你,但你需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但是如果你们之间存在着借名买房的情形,那房屋产权归男方。

  •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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