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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电车,然后撞到一个人,在医院治疗后,对方要求出院,在我们的协商下,赔偿了他的一定金额,然后他知道后,第二天他回家,然后他突然说病情严重,说是医院的误诊,然后他要我赔偿金,我应该赔偿吗?

交通事故 2021-08-19 09: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因医院误诊导致延误治疗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具体赔偿数额需要结合病情和当地经济水平确定。
  • 出车祸不是必须出院后才能起诉对方赔偿,根据我们国家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法条,公安交警部门应当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责任认定书上对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双方的责任进行划分
  • 对由于误诊所造成的损失,可以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等共十一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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