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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工作时间09:00到12:00、14:00-18:30。時间工作早晨8:20就需要到,12:30才下班了吃午饭,1:30又工作一直到20:00乃至21:00,正中间都还没吃吃晚饭。这类属不属于违背劳动法规定?原本工作时间09:00到12:00、14:00-18:30。時间工作早晨8:20就需要到,12:30才下班了吃午饭,1:30又工作一直到20:00乃至21:00,正中间都还没吃吃晚饭。这类属不属于违背

劳动纠纷 2021-08-19 16: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双休日加班如果不能安排补休的,在加班时间应支付双倍工资,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 你好,对于休息休假是否有福利待遇这一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的,是有工资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法定节假日没上班时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的。看是法定节日还是法定假日,法定节日上班是支付三倍工资,假日上班是支付两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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