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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每天有一个小时的哺乳假,我们的工作指标有销售业绩,我每天工作七个小时,可以要求公司给我的指标相应减少到七个小时的任务量吗?我以为我们有销售指标的业绩,不完成就有相应的业绩扣除,如果公司不同意扣除指标,我有没有明确的法律可以参考。我现在每天有一个小时的哺乳假,我们的工作指标有销售业绩,我每天工作七个小时,可以要求公司给我的指标相应减少到七个小时的任务量吗?我以为我们有销售指标的业绩,不完成就有相应的业绩扣除,如果公司不同意扣除

医疗纠纷 2021-08-19 18: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位无权克扣你的绩效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应当按照你工伤前的月平均工资按月发放工资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你好,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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